一、振动产生原因
生产中由生产工具、设备等产生的振动称生产性振动。在生产中接触的振动源有:
⑴铆钉机、凿岩机、风铲等风动工具;
⑵电钻、电锯、林业用油锯、砂轮机、抛光机、研磨机、养路捣固机等电动工具;
⑶内燃机车、船舶、摩托车等运输工具;
⑷拖拉机、收割机、脱粒机等农业机械。
振动通过振动工具、振动机械或振动工件传向操作者的手和前臂,造成作业人员手麻、手疼、手胀、手凉、手掌多汗等现象,长期接触可引起局部振动病。
振动对机体全身各系统均可产生影响,按其作用于人体的方式,可分为全身振动和局部振动。生产中常见的职业性危害类型是局部振动。
二、振动对身体的危害
对人体各系统的影响表现在:
⑴引起脑电图改变,条件反射潜伏期改变,皮肤感觉功能降低;
⑵握力下降,肌电图异常,肌纤维颤动,肌萎缩和疼痛等;
⑶引起骨和关节的改变,如骨质疏松、骨关节变形和坏死等;
⑷振动引起的听力下降;
⑸长期使用振动工具严重时可产生局部振动病。
三、振动防治措施
1、从根源解决问题,改革工艺设备和方法,以达到减振的目的,从生产工艺上控制或消除振动源;
2、采取自动化、半自动化控制装置,减少接振;
3、改进振动设备与工具,降低振动强度,或减少手持振动工具的重量,以减轻肌肉负荷和静力紧张等;
4、改革风动工具,改变排风口方向,工具固定;
5、改革工作制度,专人专机,及时保养和维修;
6、在地板及设备地基采取隔振措施(橡胶减振动层、软木减振动垫层、玻璃纤维毡减振垫层、复合式隔振装置);
7、合理发放个人防护用品;
8、控制车间及作业地点温度,保持在16摄氏度以上;
9、建立合理劳动制度,坚持工间休息及定期轮换工作制度,以利各器官系统功能恢复;
10、加强技术训练,减少作业中的静力作业成分;
11、保健措施:坚持就业前体检,凡患有就业禁忌症者,不能从事该做作业;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体检,尽早发现受振动损伤的作业人员,采取适当预防措施及时治疗振动病患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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