述旨:
所问太幼稚,彼强分法身色身为二,自以为生灭是色身之生灭,此生灭若灭,则法身之寂灭为乐矣,但法身无知无觉,又谁知为乐而受之乎。如此谬妄,故所论一切皆颠倒矣。
此病在初学佛人,往往有之,然已不易,以不用心参究,并此理亦不可得,而终身迷闷也。当知一切以心为主,法身色身,非一非二,即此色身,亦此幻心之所招感,而苦乐之感觉,念念生灭.
仍属幻心所化,幻心若灭,自得自在寂灭之乐,况心即是幻。生灭自亦是幻,以幻故,根本不可得,而幻又非无,虽有亦幻,知幻即灭。而觉性不灭,执断执常,皆属邪见。
再进而知生灭固幻,寂灭亦属于幻,然寂灭非无,无实无虚,乃臻圆妙,佛为迷人分晰,说法身色身生灭寂灭诸法,是初步方便,再引之汇归一体,谓本来无生灭相,即寂灭现前矣,而寂灭亦非相。经云,实相者即是非相,故无现前之量,虽属幻相,乃不废于幻,此乐无受者,亦无不受者,慧眼人了知之可矣,了知其为假名为梦幻可矣。
不必定取,亦不必定舍,是为过量大人,观偈语有不起凡圣见,至涅槃相如是等句,可以悟矣。
凡作此等见解者,都缘未入不二,心与法相对,心上计心,立六十二见而幻成诸苦,且认苦乐为实有,乃执取名相之误也。至云谁当受乐,即是明立能所,有能受之我与所受之苦乐也。
前后颠倒,误在一计字,一计断常,二计苦乐,三计我与我所,四计有情无情,五计三身五蕴,六计生灭寂灭,七计涅槃,如是辗转立对,法见更固,寂灭本相,如何得见。此人必注重名相,下手已入错路,虽蒙祖示,闻偈大悟,未敢遽信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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